8月1日起烏魯木齊停車收費下降-停車收費標準
烏魯木齊停車收費要開始下降了,不過這個要從8月份開始,也就是說,之后大家停車費用會少一些了,下面就是詳細的收費標準,大家可以作為參考,除此以外,還有一些停車場位置大家一定比較關心。
目標與原則
差別化收費原則,即長時間停車收費標準高于短時間停車收費標準,中心城區收費標準高于非中心城區收費標準,白天停車收費標準高于夜間停車收費標準,充分運用價格杠桿合理引導停車需求。
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優化方案
(一)優化地面公共停車場收費標準
運用價格杠桿調節停車資源利用率,通過延長免費停車時長,降低首小時收費標準,增加長時間停車收費,鼓勵“短停快走”,提高泊位周轉率。具體為:
1.一類地段白天時段地面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首小時免費停車時長由15分鐘延長至30分鐘(含30分鐘)。首小時收費標準由6元降低至4元,超過首小時后收費標準不變。對于停車時長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含8小時)的車輛,一次性加收2元。對于停車時長超過8小時的車輛,一次性加收5元。
2.二類地段白天時段地面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首小時免費停車時長由15分鐘延長至30分鐘(含30分鐘)。首小時收費標準由5元降低至3元,超過首小時后收費標準不變。對于停車時長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含8小時)的車輛,一次性加收1元。對于停車時長超過8小時的車輛,一次性加收2元。
3.三類地段白天時段地面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首小時免費停車時長由15分鐘延長至30分鐘(含30分鐘)。超過首小時后收費標準不變。
4.停車服務收費時段分為白天和夜間,白天時段為北京時間9:00-22:00,夜間時段為北京時間22:00-次日9:00。一類地段夜間停車按每車每小時1元計費,最高不超過8元計費;二類地段、三類地段夜間停車按每車每小時1元計費,最高不超過5元計費。
(二)優化道路臨時泊位停車收費標準
1.商業區及醫院周邊車流密集區域設置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按二類地段收費標準執行。首小時免費停車時長由15分鐘延長至30分鐘(含30分鐘)。首小時收費標準由5元降低至3元,超過首小時后收費標準不變。對于停車時長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含8小時)的車輛,一次性加收1元。對于停車時長超過8小時的車輛,
一次性加收2元。
2.居住小區周邊區域設置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按三類地段收費標準執行。首小時免費停車時長由15 分鐘延長至30分鐘(含30分鐘)。超過首小時后收費標準不變。
3.停車服務收費時段分為白天和夜間,白天時段為北京時間9:00-22:00,夜間時段為北京時間22:00-次日9:00。夜間停車按每車每小時1元計費,最高不超過5元計費。
(三)優化醫院停車收費標準
對于醫院停車仍按《關于進一步完善烏魯木齊市醫院停車收費政策的通知》(烏發改費[2024]415號)執行。對于停放在醫院的社會車輛停車收費標準按照本方案“優化地面公共停車場收費標準”執行。
(四)積極推廣錯峰停車、共享車位
有序引導企事業單位專用停車設施開放,經市價格主管部門審核后可收取停車費,實行低費率收費政策。提倡停車資源時空置換、錯時共享、有償使用,鼓勵企事業單位院落專用停車場向社會車輛提供停放服務。
(五)動態調整我市停車收費區域等級
根據交通狀況和泊位供求狀況,建立停車收費區域類別動態調整機制。由市城管局牽頭,會同市公安局、市發改委,依據交通擁堵指數、高峰時段平均行車速度及停車泊位利用率、周轉率、平均停車時長等因素對全市道路地段進行動態調整,進一步細化我市路段停車收費區域劃分。
優化停車收費方案試行范圍
試行范圍包括: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及事業單位面向公眾開放的停車場(含各醫院停車場)、經城市管理部門劃定的道路(路側和占道)臨時停車場、各級政府財政性資金和城建投資公司投資的停車場(具體停車場詳見附件)。
其他各類停車場(含商業、市場、公園、景點停車場,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停車場)可參照執行。
試行時間
2024年8月1日零時起執行,試行期一年。
執行停車收費優化政策的停車場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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