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駐外辦,駐外辦公室
1. 駐外辦公室
如果不是你公司聘用的專家之類的,就不能報銷。但如果確實是你公司駐外辦公室的電話所產生的費用就可以。遇到查賬時,給解釋清楚即可
2. 駐外辦事處
地方政府駐外辦事處是地方政府派駐外地行使政府職權、職能和職責的特 殊辦事機構,是代表派出機構在駐地開展工作,為派出機構服務的一級行政組 織。我國各級地方政府駐外省(市)辦事處承擔著與駐地政府的政務聯絡、經 濟協作、接待服務、信息傳遞、勞務輸出等多種職能職責,是溝通駐地政府與 本地政府的“橋梁”和“紐帶”。
3. 駐外辦公室主任
待遇很好,月入過萬。
據陜投關中新能源公司近三年來的薪資統計,車間工人的話,正常年薪在7萬元左右,辦公室主任正常年薪8萬元左右,駐外銷售人員年薪12元萬元左右,不利8萬元左右,財務總監年薪25萬,出納年薪7萬元,公司駕駛員年薪8萬元,內行人員年薪65,000元。
4. 駐外辦公室租賃管理規定
公司外派員工是指由公司統一派遣,駐合作企業或派駐單位的工作人員。
隨著社會化分工的不斷細分,而衍生出的一種新興行業,勞務派遣可跨地區、跨行業進 行,通過勞務派遣可為不同企業提供多標準、多層次、靈活可靠人員,以滿足用人單 位對各類人員的需求。同時用人單位的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發展需要,通過具有資質 的勞務服務公司。派遣適合本企業需要的各類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后,用人單位與勞 務派遣組織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用 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務協議》,用人單位與人才租賃服務機構的關系是勞務關系,沒有聘用合同關系。
5. 駐外辦公室取消了怎么辦
因公護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證照領取及歸還如下:
1.憑借國際機票在自治區外事辦公室制證中心領取因公護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證。
2.部分行程緊張的團組憑借國際機票在制證中心開具《護照領取憑證》后,可直接在自治區外事辦公室駐京簽證處領取護照。
3.領取證照時,請認真核對個人信息、出訪國家或地區、出訪天數等信息。
4.完成任務回國七日內須將所持因公護照或因公赴港澳通行證交回保管單位。逾期不交或拒不上交者,將吊銷其證照,并在兩年內停止受理其本人因公出國(境)事項。 因公普通護照(紫色的), 一般發給國家派出的研究生、留學生、訪問學者和工程技術人員等, 這種護照由外交部或地方外辦頒發。 另一種是因私普通護照(棗紅色的),由國家公安部或公安部授權的各地公安機關頒發給因私事前往外國或旅游居住在國外的本國僑民使用的護照。 因公護照和因私護照統稱為普通護照。普通護照是指發給一般公民(即平民百姓)使用的護照。
6. 駐外辦公室管理制度
(2024年12月28日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批準 2024年12月31日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辦公廳、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實施《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推進黨政機關辦公用房資源合理配置和節約集約使用,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節約型機關建設,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區各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規劃、權屬、配置、使用、維修、處置等管理工作。
本辦法所稱黨政機關,是指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本辦法所稱辦公用房,是指黨政機關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確認屬于機關資產,為保障黨政機關正常運行需要設置的基本工作場所,包括辦公室、服務用房、設備用房和附屬用房。
第三條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統一規劃、統一權屬、統一配置、統一維修、統一處置利用。旗縣級以上機關事務管理、發展改革、財政等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導下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
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由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負責規劃、權屬、調劑、使用監管、處置、維修等,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建設項目核報、投資安排等,自治區財政廳負責預算安排、指導開展資產管理等。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所屬垂直管理機構、派出機構、駐外機構辦公用房的權屬、使用、維修等有關管理工作,由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委托其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盟市以下各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的職責分工,參照前款規定執行。
第二章 權屬管理
第四條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不動產權利(以下統稱辦公用房權屬),統一登記至本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名下。
各級黨政機關所屬垂直管理機構、派出機構、駐外機構辦公用房權屬應當登記在行政主管部門名下,并報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備案。
盟市以下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辦公用房權屬統一登記至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名下,同時分別報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五條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推進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權屬統一登記工作,保障統一登記工作所需經費;財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機關事務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協作完成權屬統一登記工作;使用單位應當配合完成權屬變更登記工作。
第六條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權屬已登記的,產權單位應當配合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將辦公用房權屬變更登記至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名下。辦公用房權屬已登記但面積等情況發生變化的,產權單位應當將有關批準文件、資料和圖件等報送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審核后,將辦公用房權屬變更登記至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名下。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權屬尚未辦理初始登記的,使用單位應當按照不動產登記有關規定,提供不動產首次登記應當予以提交的批準文件、資料和圖件等,經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審核后,將辦公用房權屬登記至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名下;對權屬不清的辦公用房,應當依法確定權屬后,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新取得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和建設用地,使用單位應當按照不動產登記有關規定,提供相應批準文件、資料和圖件等,經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審核后,將辦公用房權屬登記至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名下。
第七條 黨政機關未經批準將購置或者建設的辦公用房權屬登記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名下的,其權屬應當變更登記至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名下。
第八條 由財政資金購置、建設或者置換的辦公用房以外的國有資產性質房屋轉為辦公用房使用,需要辦理辦公用房權屬轉移登記的,自然資源部門和不動產登記部門應當協助辦理轉移登記。
第九條 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黨政機關房地產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房地產管理信息平臺),完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數據庫。房地產管理信息平臺應當向辦公用房使用單位開通端口。
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統計匯總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信息,按季度和年度報上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同時抄送同級發展改革、財政部門。
第十條 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一房一檔的原則,建立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檔案庫。使用單位應當歸集權屬、建設、維修等原始檔案,確保檔案的完整性,并及時移交機關事務管理部門。
第三章 配置管理
第十一條 旗縣級以上機關事務管理、發展改革、財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結合人員編制情況、辦公與業務需要等,編制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配置保障規劃。
第十二條 無法通過調劑或者置換方式解決辦公用房,確需面向市場租用的,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核準、財政部門審核并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后,由財政部門安排預算。使用單位應當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協議并報機關事務管理、財政部門備案,搬入承租房屋后,應當及時修改房地產管理信息平臺有關數據。
無法通過調劑或者置換方式解決辦公用房的單位較多的,也可以由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統籌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需求,制定租用方案,報財政部門審核安排預算后,統一租賃并統籌安排使用。
各級財政部門會同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制定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租金標準,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與市場情況,每3年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
第十三條 無法調劑、置換、租用辦公用房,且滿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建設方式解決:
(一)原辦公用房經專業技術機構鑒定為適修性Dr級的;
(二)原辦公用房建設在地質災害嚴重區域,經專業技術機構鑒定認為影響黨政機關正常辦公或者存在安全隱患,需要搬遷的;
(三)因城鄉規劃以及行政區劃調整等原因,需要搬遷重建的;
(四)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等需要建設的;
(五)其他確需建設的情況。
第十四條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包括新建、擴建、改建、購置。辦公用房建設應當遵循優化配置、相對集中、節約適用、節能環保、從嚴控制的原則,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具備條件的,可以對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實行統一建設。
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由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出具必要性審查意見,經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初審并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后,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報國務院審批。
盟市、旗縣(市、區)黨政機關所屬垂直管理機構、派出機構、駐外機構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建設項目,經同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初審后,由盟市發展改革委核報盟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審批。
旗縣級黨政機關直屬單位和蘇木鄉鎮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由盟市發展改革委核報盟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審批。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經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初審后,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核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十五條 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統一監制和核發辦公用房使用權證。
辦公用房使用權登記,按照申請受理、權屬審核、核準登記、頒發證件等程序進行。使用單位應當如實申報登記資料,辦公用房出現權屬變更、使用單位名稱變更、坐落位置或者門牌號變更、房屋滅失等情形的,應當在1個月內向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提交申請,進行相應轉移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第十六條 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辦公用房內部管理制度,加強辦公用房內部管理和日常維護,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合理配備應急裝備,確保辦公用房及其附屬設施安全、完整。
使用單位應當根據辦公用房變動情況及時辦理資產賬務調整手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十七條 領導干部在不同單位同時任職,確需安排2處辦公用房的,自治區黨政負責同志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審批,其他省級領導干部由自治區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審批;自治區直屬單位廳局級干部由分管本單位的省級領導同志審批。
各盟市、旗縣(市、區)黨政領導干部在不同單位同時任職,確需安排2處辦公用房的,參照前款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領導干部不得獨自占用會客室、會議室等服務用房,不得超標準配備休息室和衛生間。
第十九條 旗縣級以上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結合本地區實際,逐步推進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物業服務標準化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費用定額,提升標準化服務水平。
第五章 維修管理
第二十條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應當以消除安全隱患、恢復和完善使用功能為目的,在保持原有建筑風貌的基礎上進行,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不得變相改建、擴建,不得破壞房屋結構安全,禁止超標準裝修。
第二十一條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包括日常維修和大中修。日常維修是指修復或者排除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輕微破損或者小故障,以保持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正常使用。大修是指對辦公用房及其附屬設施進行全面修復。中修是指對辦公用房及其附屬設施進行局部修復。
第二十二條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日常維修由使用單位負責的,所需資金通過部門預算安排,不另行審批維修項目;由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負責的,所需資金經財政部門審核后納入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年度預算。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大中修項目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部門納入項目實施單位部門預算。
第二十三條 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單位應當每年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辦公用房及其附屬設施進行全面檢查。需要對辦公用房進行大中修的,應當于每年3月底前向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申報下一年度大中修項目,申請內容包括維修項目的狀況、維修必要性、范圍、數量、工程概(預)算、資金來源渠道等內容。
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結合辦公用房建筑年代、歷史維修記錄、老化損壞程度、單位建筑面積能耗水平和使用單位的實際需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申報項目進行實地踏查,必要時對申報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研究論證,組織專家或者委托具有專業資質的機構進行項目評審。
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按照統籌兼顧、先急后緩、突出重點、量力而行的原則,建立辦公用房維修項目庫,統籌安排辦公用房大中修項目并制定下一年度維修計劃,統一報自治區財政廳審核安排預算。辦公用房維修資金嚴格實行專款專用。
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大中修項目,由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審批;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所屬垂直管理機構、派出機構、駐外機構辦公用房大中修項目,由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委托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處級以上單位辦公用房大中修項目審批情況應當報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備案。
盟市以下各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大中修項目的審批由同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負責,參照自治區本級辦公用房大中修項目審批程序執行。
盟市以下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分)院辦公用房維修改造項目的審批工作,由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委托盟市以下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或者其他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負責。
第二十四條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大中修項目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履行審批程序。未經審批的項目,財政部門不予安排預算。辦公用房維修項目實施過程中,原則上不得調整維修內容和工程量;確需調整的,必須先報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未經批準擅自調整的維修內容和工程量,不得納入工程決算。
第二十五條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大中修項目由同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統一實施,或者由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委托使用單位實施。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所屬垂直管理機構、派出機構、駐外機構辦公用房大中修項目,由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委托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實施,項目實施完畢后報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 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標準由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會同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統一制定,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盟市、旗縣(市、區)和蘇木鄉鎮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標準,參照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標準執行。
第二十七條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因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等不可預見因素需要應急性維修的,使用單位可以先行組織搶修,事后補辦審批手續。
第二十八條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經專業技術機構鑒定為適修性Dr級的,不得作為維修項目申報。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應當由原施工單位承擔保修責任的,不得作為維修項目申報。
第二十九條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主要設備材料采購等,應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和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同一申報單位同一年度安排的維修改造項目,能夠捆綁招標的應當打包招標,不得將工程肢解招標。
第三十條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大中修項目竣工后,由項目實施單位牽頭組織各參建單位及相關職能部門進行驗收,項目審批部門對驗收過程進行監督抽查。項目完成工程驗收、結算、竣工決算、審計等手續后,報審批部門備案。
第六章 處置利用管理
第三十一條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具有《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可以在符合有關規定的前提下進行統籌處置,提高辦公用房使用效益。
第三十二條 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所屬垂直管理機構、派出機構、駐外機構之間調劑使用辦公用房的,由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提出意見,經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批準后實施,調劑使用情況報自治區財政廳備案。
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所屬垂直管理機構、派出機構、駐外機構與駐在地黨政機關之間調劑使用辦公用房的,由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駐在地人民政府審核提出意見,經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會同自治區財政廳批準后實施。
盟市以下同級或者上下級黨政機關之間,以及盟市以下黨政機關所屬派出機構、駐外機構之間調劑使用辦公用房的,參照前兩款規定辦理。
第三十三條 對于閑置辦公用房,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在保障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總體需求的情況下,可以商有關部門面向市場出租,租期一般不超過3年。
第三十四條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經鑒定屬于危房且無加固改造價值,或者因城鄉規劃調整等需要拆除的,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財政、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核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拆除,并辦理相應權屬注銷手續,相關單位按照國有資產管理及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黨政機關所屬垂直管理機構、派出機構、駐外機構辦公用房經鑒定屬于危房且無加固改造價值,或者因城鄉規劃調整等需要拆除的,由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前款程序提出申請。
第七章 監督問責
第三十五條 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暢通舉報渠道,在部門網站上公布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及時核實舉報信息,并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和有關部門移送的辦公用房管理案件線索,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
第三十六條 旗縣級以上機關事務管理、發展改革、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情況以及下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情況進行專項聯合巡檢。辦公用房專項巡檢應當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政府績效考核以及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相結合,巡檢結果由機關事務管理部門于每年年底前報本級紀委監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為干部管理監督、選拔任用的依據。
第三十七條 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在政府門戶網站等公共平臺公開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有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黨政機關不得以技術業務用房名義隨意占用辦公用房,確因工作需要轉換技術業務用房用途的,應當報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批準。
黨政機關設置技術業務用房,應當依據國家、行業技術標準或者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嚴格核定。
第三十九條 各民主黨派機關辦公用房管理適用本辦法。
財政給予經費保障和補助的事業單位的辦公用房、業務用房參照本辦法進行管理。
第四十條 本辦法解釋的辦理工作由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和自治區財政廳負責。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自治區其他有關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的規定,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完善制度體系 規范用房用車——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就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管理實施辦法答記者問
7. 單位駐外辦事處
公司在外辦事處辦理要求成立公司的辦事處,需要的資料是總公司的全套資料及總公司的負責人身份證和總公司的股東簽名,還有會議記錄本,以及辦事處的負責人身份證及個人簡歷,還有辦事處的租賃合同,擁有這些資料,就可以到當地的工商局去申請注冊手續了辦事處的介紹 ① 指政府處理事務的一個部門或行政單位,前者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駐華辦事處,聯合國歐洲辦事處等,后者如中國各地的街道辦事處等。 ② 辦理某種業務或提供服務的地方,例如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駐京辦事處,國泰航空上海辦事處等。指在某地的一個組織團體,并不需要取得工商部門等的行政許可手續。經營項目和經營場所并不做固定要求,可靈活變化。如果稅務部門征收稅收,也是按一般項目定額稅收或者個體戶進行征收。 辦事處是非獨立核算的非法人機構。所以,辦事處是不可以有購銷行為的,也就不用報稅/交稅。辦事處是沒有公司的性質,所有的一切都得從總公司走,包括開票、收款。因此,辦事處只是協調角色。一般有兩種理解: 辦事處指政府處理事務的一個部門或行政單位,前者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駐華辦事處,聯合國歐洲辦事處等,后者如中國各地的街道辦事處等。 辦事處是辦理某種業務或提供服務的地方,例如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駐京辦事處,國泰航空上海辦事處等。辦事處的繳稅方法1.作為辦事處機構繳稅。 公司撥來貨物有合法經營手續,應向總機構所在地納稅,辦事處在經營地所采購貨物超出《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范圍,應在經營地納稅。 2.按分支機構繳稅。 3.按獨立核算企業繳稅。
8. 駐外聯絡處
1、辦事處是指政府處理事務的一個部門或行政單位,前者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駐華辦事處,聯合國歐洲辦事處等,后者如中國各地的街道辦事處等。
2、辦事處指在某地的一個組織團體,并不需要得到工商部門等的行政許可手續,辦事項目和場所并不做固定要求,可靈活變化,辦事處是非獨立核算的非法人機構,所以,辦事處是不可以有購銷行為的,也就不用報稅,交稅,辦事處是沒有公司性質的,所有的一切都得從總公司走,包括開票,收款,因此,辦事處只是協調角色。
3、辦事處的基本職能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市、區關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訂具體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搞好轄區內居委會的工作,支持、幫助居民委員會加強思想、組織、制度建設,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居民的意見、建議。
9. 駐外辦公室屬于什么部門
外務機場是外務機專用機場 別的飛機不能使用的
外務是指主持、參與相關涉外事務的聯系、應急、處理等工作,就是主要也對老外的業務和勞務。比如,駐外使館、有些單位的外事辦、常駐***國的工作人員等。外事辦公室為外事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如下:
(一)負責貫徹執行中央的對外方針、政策和法規;督促落實公司領導對有關外事、涉外工作的指示和決定;組織研究制訂本單位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檢查公司對外方針、政策和法規的執行情況。
(二)負責組織協調公司涉外活動事務;研究、會簽公司所屬各單位涉外工作的請示報告;協同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涉外事項,制定境外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負責拓展對外交流渠道,開展調查研究,為公司國際化發展提供服務;掌握公司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情況,了解和監督公司所屬因公出國(境)團組和派駐國外人員在國外的活動情況,了解外事工作中的問題、需求和動態,為外事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
(四) 負責承辦公司董事長、總裁、黨委書記出訪和邀請外國人來訪的具體報批事宜;審核審批因公臨時出國(境)和邀請外國人來訪的有關事宜;辦理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的任務批件和雙跨團組的相關批件;審核和辦理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通行證)、簽證(簽注)和應邀來訪外國人士的簽證通知、函電以及其他領事業務。
(五)負責協調組織來訪公司總部重要外賓的接待工作;統籌安排公司領導的重要外事活動。
(六)配合有關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做好外事安全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員工外事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臨時來華和長期招聘的外國人的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審核重要涉外報道稿件和其他文稿。
(七)負責指導所屬單位有關部門外事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收繳和管理因公出國(境)的相關證照;負責因公出國(境)團組出國執行任務情況和重要外事活動的總結的收集和歸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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