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應急預案總結評估,旅游應急預案總結評估方法
1. 旅游應急預案總結評估方法
為全面整合我縣現有應急救援力量,建立統一、完善的應急救援指揮體系,使各部門、各社會救援力量在處置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分工明確、密切協作,確保完成各類應急救援任務,制定本機制。
一、建立健全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一)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縣各有關部門開展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主要職責是:
1.健全組織機構,完善預警聯動機制和應急救援工作機制。
2.掌握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突發事件情況,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聯合演練。
3.協調專業、專家、志愿者、企(事)業應急救援隊伍,將其納入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的動員、訓練、調度、救援體系。
4.加強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訓練、演練及管理。
5.組織應急救援裝備、物資配備和儲備,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應急處置裝備和生活必需品等應急物資的儲備保障制度,統籌各類應急物資日常準備和應急狀態時的生產、調配、供應,并建立全縣范圍內的應急物資調劑供應渠道。
6.整合應急指揮資源,建立應急指揮中心,負責整合應急物資儲備資源,建立便捷、快速的保障渠道,防止應急物資資源儲備浪費。
7.組織應急知識普及、宣傳教育活動。
8.及時收集、核實、上報突發事件相關信息,根據災情需要及時調度、指揮相關力量進行處置。
9.依照相關規定,發布應急救援信息。
(二)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應急辦,負責組織、協調各專項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具體履行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應對處置突發事件職責。辦公室主任由縣應急辦主任兼任??傊笓]長由分管應急救援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必要時由縣長擔任),指揮長由相關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及縣應急辦、安監、公安、武警中隊、消防大隊和突發事件主管單位負責人擔任,承擔應急救援職責的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二、應急救援聯動成員單位和工作職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24號)、省政府《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發〔2007〕53號)、省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山東省應急救援隊伍協調運行辦法(試行)的通知》(魯政辦發〔2009〕131號)、《關于印發全市應急救援聯動機制的通知》(德政辦發〔2011〕28號)、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慶云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慶政辦發〔2008〕2號),在對全縣各社會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整合的基礎上,成立以縣消防大隊為主體的應急救援力量體系。
(一)縣應急救援聯動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公室、應急辦、發改局、經信局、商務局、住建局、規劃辦、城管執法局、交通運輸局、國土資源局、人防辦、環保局、財政局、文廣新局、教育局、衛生局()、、科技局、旅游局、人社局、民政局、安監局、農業局、畜牧局、林業局、水務局、公安局、人武部、武警中隊、團縣委、消防大隊、交警大隊、質監局、氣象局、電業公司、漳衛南運河慶云河務局。
(二)縣應急救援聯動成員單位共同職責。
1.組織制定和完善本單位應急救援方案、操作手冊、制度,明確人員職責。
2.加強本單位應急救援力量的管理、訓練,不斷提高相應的應急救援技術、技能。
3.督促檢查本單位應急救援力量、裝備、物資,按要求落實值班備勤制度。
4.落實上級關于應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措施;參與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統一組織的聯合訓練、演練和應急救援。
5.及時調整應急救援聯動單位通訊錄,定期更換本單位應急救援物資,充實應急救援人員和力量。
6.突發事件主管單位在接到突發事件情況報告后,必須第一時間向縣報告(電話:3321062),按照縣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領導小組決定,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通知各成員單位參與應急救援。
7.接到應急救援的命令后,指揮本單位應急救援力量和裝備迅速出動,按要求到達現場,完成所分配的處置任務。
8.突發事件主管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要全面掌握突發事件的原因、基本情況、施救措施及結果,根據縣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接受記者采訪,召開新聞發布會,為縣領導準備新聞發布會相關材料。
(三)各應急救援聯動單位職責。
縣委宣傳部:督促縣電視臺、慶云報等新聞媒體做好經常性應急救援宣傳報道工作;接到氣象、科技等部門的預警信息后,安排新聞媒體按要求及時發布;發生災害事故和突發事件后,及時組織新聞媒體趕赴現場,開展宣傳報道,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大力宣傳報道應急救援英雄模范人物事跡;負責對來慶記者的接待聯系和陪同服務。
縣政府辦公室:在事故現場附近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上級領導、有關部門工作小組、救援專家等來慶人員的接待安排;組織有關部門處理死亡人員的善后工作;視事故情況向市政府匯報,請求有 關縣(市)政府幫助做好傷亡人員的救治及善后工作;協調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中的涉外事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應急辦:負責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縣內外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綜合重大突發事件的信息,及時報送縣領導,上報市政府,向社會公布;組織協調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急救援聯動成員單位和應急專家參與救援。
縣發改局:安排重大救災基建項目,協調落實項目建設資金。
縣經信局:協調郵政、電業等骨干企業開展搶險救災;組織安排應急物資的生產運輸;督促協調各通信公司做好應急通訊保障工作,并按要求及時發布部門提供的氣象、地震等災害預警信息。
縣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應急救援物資供應和保障工作;協助做好事故現場需轉移的受困人員的臨時安置工作。
縣住建局、規劃辦:參與震區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評估鑒定,開展震后工程調查,指導災區制定和實施重建規劃;按照縣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調集施工工程車輛和大型機械到現場參與搶險救援;負責提供事故現場建筑物及相關設施的設計資料,對事故現場損毀建筑物進行必要的遮掩保護。負責指揮供熱、供氣經營單位做好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督促相關單位做好搶險物資保障工作;定期檢查隱患,避免事故災害發生;及時上報供熱、供氣突發事件信息;負責聯系供熱、供氣專家針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提出相應意見。
縣城管執法局:負責組織城區防汛、除冰掃雪工作;負責組織因災被損毀的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基礎設施的搶險、排險和修復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執行交通管制和現場秩序維護。
縣交通運輸局:建立應急救援運輸隊伍(運輸救災物資卡車10輛、運送救援人員客車5輛,建立數據庫,組織演練,發生突發事件時征用);修復被毀損的干線公路、橋梁、涵洞等基礎設施,保障災區干線公路暢通;協調、組織營運車輛,運送搶險救援人員、傷病員和救災物資等。
縣國土資源局:組織技術力量、有關專家迅速做好災情調查、險情分析、次生災害防范等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災情監測和評估,分析、預測災害發展趨勢,提出應急對策;做好恢復重建中用地規劃和供地保障工作。
縣人防辦:利用人民防空指揮、信息系統,為防災救災提供指揮場所和指揮手段;利用人防工程及疏散體系,為居民提供;利用人防專業隊伍,參與城市防災減災應急救援;利用防空警報系統,發布災情警報信號;利用人民防空宣傳教育體系,普及防災減災知識。
縣環保局:承擔災害和事故救援現場對環境的監測工作;發生可能導致環境污染事件的火災等次生災害后,為現場處置提供技術和專業人員支持;發生?;锲泛头派湫晕锲沸孤?、燃燒、爆炸等事故后,為現場指揮部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危化物品和放射性物品泄漏、燃燒、爆炸事故等搶險救援任務完成后,協同消防大隊對現場進行洗消和清理,清除環境危害隱患。根據實際,儲備洗消和清理危化物品的特種救援物資。
縣財政局:安排縣級災害事故救濟支出預算;會同縣民政局申請救災應急資金,管理、分配、撥付救災資金;對救災資金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縣文廣新局:負責組織、領導、指揮大型賽事或大眾文體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制定預案,組織演練。
縣教育局:在中小學生中普及應急逃生知識,經常組織中小學生緊急疏散演練,提高中小學生自救、互救能力;收集、匯總因災害事故導致的學校校舍損毀情況;協助災區政府轉移被困師生,組建臨時校舍,恢復正常教學秩序;指導災后校舍恢復重建。負責教育系統突發事件的處置,同學校一起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件處置。
縣衛生局():組織救治突發事件造成的傷員,安置好遇難人員;發揮應急信息快捷的優勢,保持與縣的聯動機制,為組織救援贏得時間;做好災區傷病員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和疫情監測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深入災區,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宣傳衛生防病知識,指導群眾搞好環境衛生;發生時,及時組織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的調查與處理;組織專家對進行評估,提出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級別;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應急疫苗接種、預防服藥;組織專家對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縣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領導小組要求,組織社會捐款、捐物,申請市援助,支持突發事件應急救援。
縣:負責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依法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縣科技局:向社會普及地震災害逃生知識及自救互救能力,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及時對地震災害進行監測和預報,研究利用人防等警報系統,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并將預警信息報送縣應急辦等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發布;參與地震災害現場救援,組織地震現場監視;組織有關部門對次生災害進行預測,提供震情發展趨勢分析會商情況;組織地震現場災害調查、損失評估和科學考察等工作,并協調市地震災害評定委員會審定災害損失評估結果。
縣旅游局:配合有關部門,盡快妥善疏散滯留游客,保障游客生命財產安全,與相關部門一起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縣人社局:表彰在救災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縣民政局:建立應急物資數據庫,與經銷商簽訂合同,足額儲備,定期更新,保證供應;準確掌握社會應急物資的存有狀況,及時征用;組織、協調抗災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災情并統一發布災情;指導災區實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管理、分配救災款物;組織實施救災捐款、捐物;開展應急救助和災后民房恢復重建;儲備、調撥救災物資。
縣安監局:排查安全生產隱患,預防事故發生;參與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指揮;處置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時,為現場處置指揮部科學決策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并調集相關專家、技術人員到場;執行現場處置指揮部的決策和部署,協同各救援單位完成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置任務;參與安全生產事故原因調查;指導災區企業做 好恢復生產中的安全生產工作。
縣農業局:對農作物災害進行預測預報;參與農作物災害的災情評估;指導災區開展農業生產自救;指導開展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配合財政部門落實災害減免政策。
縣畜牧局:組織處置動物災害事件,制定預案,組織演練;組織實施動物疫情的綜合防控措施,依法提出對有關區域實施封鎖的建議,組織調撥疫苗、消毒藥品等應急防疫物資等。
縣林業局:參與相關災害評估;指導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治理。
縣水務局:成立防汛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演練,備足應急救援物資,組織協調防汛搶險;負責水情、汛情、旱情監測;參與旱災洪澇災害的災情評估;搞好水源調度;組織實施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負責指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做好搶險物資保障工作;及時上報供水突發事件信息;負責聯系供水專家針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提出相應意見。
縣公安局:組織公安干警參與災區緊急救援;指導災區治安管理,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參與責任事故的調查,控制可疑人員;指導做好災區黨政機關、重點要害部位、救災物資等安全保衛工作。
縣人武部: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時,根據縣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組織、指揮轄區內民兵、預備役部隊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置。
縣武警中隊:根據現場指揮部的決策,進行救援現場的警戒、疏散群眾和搶救物資;協助執行道路交通管制或者現場管制;對聚眾妨礙救援行動和救援現場秩序、危害救援力量、物資和對象安全的,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驅散。
團縣委:建立50人的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組織專業知識培訓,定期組織演練;按照縣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領導小組要求,組織志愿者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縣消防大隊:組織指揮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組織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危險化學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災害、建筑坍塌、安全生產事故、空難、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眾遇險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并參與配合處置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重大環境污染、核輻射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縣交警大隊:完善道路交通設施,嚴格執法管理,增強群眾法律意識,避免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轄區內發生交通事故和其他災害事故時,迅速掌握事故和災害情況,全力搶救人員,維護現場交通,疏散事故區人員和車輛,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配合有關部門實施救援;根據現場救援工作的需要,制定交通管制,維護救援現場秩序,確保安全;調集事故清障車輛,清理事故現場,利用先進裝備,提高救援速度和水平。
縣質監局:負責調查處理在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和相關技術鑒定。
縣氣象局:準確發布災害性天氣警報或預警信息,及時向各鄉鎮(街道辦)、縣應急辦及有關單位、新聞媒體、通信公司通報,并根據變化情況及時補充和更正,研究制定公眾信息發布機制,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御措施,并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防御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發生較大以上自然災害事故和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時,向現場處置指揮部提供氣象信息,為指揮部科學決策提供技術支持和參考。
縣電業公司:定期檢查電力基礎設施,排查企業、居民用電安全隱患,及時維修,避免事故災害發生;突發事件發生后,承擔電力基礎設施維護、事故應急搶修;發生電力火災事故后,為現場處置提供技術、搶險隊伍支持;在可能引發電擊事故的火災、建筑倒塌、群體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現場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隨時排除險情,確保電力設施、設備安全;完成應急救援現場斷電、緊急供電任務;組織調度全縣電力專業技術力量協助各鄉鎮(街道辦)和有關部門對較大以上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實施緊急處置;協助消防部門實施消防監督檢查和火災事故調查。
漳衛南運河慶云河務局:對漳衛新河進行監測預報,掌握防汛動態,對重大險情搶護、蓄滯洪區運用等提出建議意見,參與漳衛新河防汛和搶險。
三、應急救援工作制度
(一)應急救援聯絡員工作制度。
1.縣應急辦和應急救援聯動單位要確定1名聯絡員。聯絡員一般由負責安全管理和保衛工作的負責人擔任。聯絡員姓名、職務、聯系電話等基本情況書面報縣應急辦備案。
2.聯絡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如確需變更,須及時將變更情況書面報縣應急辦。
3.聯絡員的主要職責:收集本行業、本系統、本單位的應急管理工作情況,反饋應急管理工作的建議和意見,落實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應急救援工作督查制度。
1.重要節日、重要活動、特殊季節期間,縣應急辦會同有關單位對各鄉鎮(街道辦)、各行業、各系統、各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2.工作督查實行指定成員單位帶隊負責制,可采取聯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和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應急工作督查等形式進行。工作督查主要對督查對象落實應急工作責任制及專項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
3.每次督查結束后,寫出督查情況報告,并及時通報,提出改進和加強工作的意見。
4.縣應急辦要及時對督查情況進行收集,并形成總結材料報縣政府。
(三)應急救援值班工作制度。
1.各應急救援聯動單位制定日常值班制度,設置值班專用電話,安排專門值班人員。
2.值班人員要確保24小時聯絡暢通。
3.接到縣應急辦的調集命令后,值班人員應迅速向本單位主管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匯報,并按要求調集相關人員、器材裝備迅速出動,趕赴現場。
4.本單位應急救援力量出動后,值班人員應隨時保持與救援人員的前后方通信聯絡。
5.縣應急辦根據需要,不定期對各單位值班和通信聯絡工作進行抽查。
6.各聯動單位值班人員、聯系方式有變化時,應在第一時間向縣應急辦報告并備案。
四、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體系
發生突發事件后,根據事故類型和事故等級迅速成立現場總指揮部。
總指揮:現場最高政府首長。發生較大突發事件,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應急救援;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縣長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 應急救援。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應急辦、各應急救援聯動單位負責人。
指揮部職責:制定處理突發事件的處置方案,根據需要調集相關聯動單位參與救援。
指揮部下設6個工作組:
(一)應急救援組。
組長:縣消防大隊負責人。
成員:縣消防大隊、事故主管單位負責人,參與控制險情、處置事故聯動單位負責人,事故單位負責人等。
職責:迅速掌握現場險情、災情,制定科學合理的處置措施和方案,全面貫徹落實現場總指揮部的決策,有效控制現場局勢和險情,防止事態和險情擴大及次生災害的發生;做好不可避免的次生災害的預防和救援;將災害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應急救援專家組。
組長:突發事件主管單位分管負責人。
成員:按照現場指揮部的命令調集到現場的應急救援專家組相關專家和技術人員。
職責:對現場險情、災情和突發事件的性質進行全面分析,確定科學合理的現場應急救援處置措施,指導救援力量安全、科學處置突發事件,針對現場出現的突發事件隨時進行研究,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險情進一步惡化,避免不應有的損失發生。
(三)應急救援現場警戒組。
組長:縣公安局分管負責人。
成員:縣交警大隊、武警中隊、消防大隊負責人,調集到現場的交警、駐軍、派出所等警力。
職責:維護城區主要道路、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交通秩序,確保參戰各單位力量及時、迅速、安全到達現場;按現場指揮部命令,在事故區域內設置警戒線,疏散警戒區內的人員,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四)應急救援宣傳報道組。
組長:縣委宣傳部分管負責人。
成員:突發事件主管單位、縣文廣新局負責人。
職責:組織新聞媒體趕赴現場進行宣傳報道,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
(五)應急救援后勤保障組。
組長:突發事件主管單位分管負責人。
成員:各參與救援單位后勤保障部門負責人。
職責:按照現場總指揮的命令,保障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物資。保證現場救援單位和人員的飲食及各項物資供應,并及時向現場調運。
(六)應急救援善后工作組。
組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成員:突發事件主管單位、縣法制辦、民政局、各社會保險單位負責人。
職責:完成突發事件中受傷、死亡人員及受災群眾的妥善安置和善后處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2. 旅游應急預案方案
統一指揮,分工合作,安全第一,科學處置,有序分流人員。
3. 應急預案評估方式
3年。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3年修訂一次。
4. 旅游應急預案總結評估方法怎么寫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應急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每年演練一次。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5. 旅游應急預案總結評估方法包括
2024年5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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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三條 國務院統一領導全國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人民政府共同負責。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部門(以下統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有關行業、領域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指導、協調本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職責。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責任制,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全面負責。
第二章 應急準備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針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
第六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具有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明確規定應急組織體系、職責分工以及應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及時修訂相關預案:
(一)制定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發生重大變化;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
(五)在預案演練或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
(六)其他應當修訂的情形。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其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備案;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將其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至少每2年組織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統一規劃、組織和指導。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實際需要,在重點行業、領域單獨建立或者依托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社會組織共同建立應急救援隊伍。
國家鼓勵和支持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建立提供社會化應急救援服務的應急救援隊伍。
第十條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其中,小型企業或者微型企業等規模較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隊伍,但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并且可以與鄰近的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
工業園區、開發區等產業聚集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聯合建立應急救援隊伍。
第十一條 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救援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技能、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應急救援隊伍建立單位或者兼職應急救援人員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培訓;應急救援人員經培訓合格后,方可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隊伍應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并定期組織訓練。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將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定期將本行業、本領域的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情況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并及時更新和補充。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配備必要的滅火、排水、通風以及危險物品稀釋、掩埋、收集等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
第十四條 下列單位應當建立應急值班制度,配備應急值班人員:
(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
(三)應急救援隊伍。
規模較大、危險性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應當成立應急處置技術組,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
第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應急知識,掌握風險防范技能和事故應急措施。
第十六條 國務院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系統,并采取有效措施,實現數據互聯互通、信息共享。
生產經營單位可以通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系統辦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備案手續,報送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情況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但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第三章 應急救援
第十七條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告事故情況:
(一)迅速控制危險源,組織搶救遇險人員;
(二)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組織現場人員撤離或者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
(三)及時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
(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五)根據需要請求鄰近的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救援,并向參加救援的應急救援隊伍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信息和處置方法;
(六)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急救援措施。
第十八條 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啟動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救援措施:
(一)組織搶救遇險人員,救治受傷人員,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二)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隔離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域,疏散受到威脅的人員,實施交通管制;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避免或者減少事故對環境造成的危害;
(四)依法發布調用和征用應急資源的決定;
(五)依法向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救援命令;
(六)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組織安撫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
(七)依法發布有關事故情況和應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急救援措施。
有關地方人民政府不能有效控制生產安全事故的,應當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采取措施,統一指揮應急救援。
第十九條 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有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救援命令或者簽有應急救援協議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救援請求后,應當立即參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
應急救援隊伍根據救援命令參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耗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第二十條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有關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設立由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人、應急救援專家、應急救援隊伍負責人、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等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并指定現場指揮部總指揮。
第二十一條 現場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制,按照本級人民政府的授權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方案,協調、指揮有關單位和個人參加現場應急救援。
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第二十二條 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發現可能直接危及應急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指揮部或者統一指揮應急救援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采取相應措施消除隱患,降低或者化解風險,必要時可以暫時撤離應急救援人員。
第二十三條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應當為應急救援人員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并組織通信、交通運輸、醫療衛生、氣象、水文、地質、電力、供水等單位協助應急救援。
第二十四條 現場指揮部或者統一指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完整、準確地記錄應急救援的重要事項,妥善保存相關原始資料和證據。
第二十五條 生產安全事故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有關人民政府應當決定停止執行依照本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采取的全部或者部分應急救援措施。
第二十六條 有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需要依法調用和征用的財產,在使用完畢或者應急救援結束后,應當及時歸還。財產被調用、征用或者調用、征用后毀損、滅失的,有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第二十七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成立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組應當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評估,并在事故調查報告中作出評估結論。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中傷亡的人員及時給予救治和撫恤;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定為烈士。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機關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未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教育和培訓,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導致發生嚴重生產安全事故或者生產安全事故危害擴大,或者在本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未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送備案、未建立應急值班制度或者配備應急值班人員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參照本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6. 旅游景點應急預案方案
應急避難場所兩種類型:
1、場地型應急避難場所:用地類型為具有一定規模的公園、廣場、公共綠地、體育場、學校操場等開敞空間。依據本市災害防御措施,在臺風預警發布后,用于接納受災人員緊急疏散時或較長時間避難及生活,確保避難人員安全;
2、場所型應急避難場所用地類型為具有一定規模的學校室內場所、體育館、影劇院、社會旅館、救助站、度假村、人防汽車庫等公共建筑。
7. 旅游應急措施
火災茂密的叢林和草原在干燥天氣下火災發生的幾率較大,火勢蔓延速度極快,切不可輕視野火的威力。主動預防:
① 要有防火意識,應隨時留意飛灰和火煙味。還要在任何地點都小心火種,避免人為引起的火災。
② 正確對待在野外生火的事情,應該選擇在適合的或景區指定的地點,進行野炊煮食或燃起篝火。
③ 特殊情況下確實需要在不適合地方生火,應做好防火措施,如:用石塊壘砌防火墻或建防火帶。
④ 吸煙人士應避免隨意吸煙,亂扔煙蒂,煙蒂和火柴必須完全弄熄后才可拋棄于垃圾箱內或帶走。
⑤ 正確選擇露營的地點,應遠離干燥的草叢和灌木,如確需要在這種地方扎營應進行必要的清理。
⑥ 因為大多數戶外用品和露營裝備都是易燃織物,所以不要在帳篷內吸煙、放置火源及危險物品。
⑦ 夜間露營休息時,如無人值守,對營火要用土掩埋或用水澆滅,并且仔細檢查,確認火源熄滅。
⑧ 離開野炊地點或露營地點時,應仔細檢查火源是否熄滅,最好用土掩埋或用水澆滅,方可離開。應急處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山野和草原火災蔓延的情況不一樣,所以應急處理辦法也不盡相同。① 主動選擇是逃。生命第一,如發生火災時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選擇理想路線盡快逃離火場。正確判斷火患情況,選擇適合方式迅速逃:a.注意觀察野火的蔓延方向,逃離方向切不可跟火蔓延的方向一致。b.觀察周圍所有小徑的方向,選較現有的安全小徑逃生,障礙比較少,而且走得快。c.在山野時應觀察附近植物的高度及密度,選擇植物較少的方向,切勿走進矮小密林及草叢中。d.在草原時除了觀察野火的蔓延方向,還應觀察風向變化,選擇順風斜向,切記不可迎風逃生。② 被動選擇是避。若火災發生,選擇正確方式躲避也是在火災中生存的關鍵。以下幾種情況可以作為躲避和自救的方法:a.改變既定路線。如發現前路出現火情,切不可冒險嘗試繼續行程,應改變路線避免被火圍困。b.已被火圍困時,應淋濕衣物包掩外露皮膚逃進已焚燒過的開闊地帶,可減輕身體受傷的機會。c.在山野時由于氣流原因火勢順坡蔓延,如情況許可,切勿往山上走。應躲在石灘或巖石后面。d.在草地火勢蔓延是受風向主導,應躲進洼地或逃進已經燃燒過的地方,甚至可以放火制造安全區。e.如果衣物已經被點燃,應該迅速脫掉丟棄,避免燒傷皮膚和引燃頭發。注意化纖衣物要提前脫掉。f.用水淋濕手絹或棉布織物,捂在口鼻上可以阻擋吸入有害的氣體,避免由于呼吸引起的窒息發生。③ 最后選擇是滅火。切勿隨便試圖撲滅野火,除非有十分的把握,否則不要嘗試。一般來講兩種情況下可以進行滅火:a.火情發生初期或火勢影響范圍極小,附近有水源或可用滅火器材,能夠迅速撲滅。b.處于比較安全的地方,并且有可逃生的路徑,撲救失敗的情況下能迅速安全撤離。山洪一般戶外者不應低估山洪暴發的威力和速度。小溪的流水往往由于上游降下大雨,雨水會集涌而下,于數分鐘內演變為巨大山洪,如人適在溪中,極易為洪水沖走,引致傷亡。主動預防:① 除非是有準備的溯溪活動,否則不要沿溪澗河道行進。② 雨季或暴雨后切勿涉足溪澗。③ 不要逗留在河道作長時間休息,尤其在下游。④ 不要選擇在旱溝、低洼和山澗處搭建營地。這些地方往往是山洪傾瀉的便道。正確應對:① 開始下雨時應迅速離開河道,往兩岸高地走。② 切勿嘗試越過已被河水蓋過的橋梁,應迅速離開河道。③ 發現流水湍急,混濁及夾
8. 應急預案評估總結怎么寫
二者的本質特征不一樣,預案即預備的方案,它是屬于工作計劃內必備的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而應急預案則是指面對突發事件比如自然災害,環境公害,相關行業的重特大事故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安排或計劃等。
二者的特點不同,預案具為專一性,專業性,周密和時限性。而應急預案具有綜合協調性,相互支持等特征。
9. 旅游安全應急預案和處置方法
呼,還真是挺長的……
賓館(飯店)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僅供參考請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編寫)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維護住店客人生命、財產安全,保障賓館(飯店)正常經營,提高安全事故發生時的快速反應能力,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使社會影響減少到最小范圍,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消防條例》、《旅店業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編制此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賓館(飯店)內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搶救現場處置工作。
1。
4應急預案體系
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火災事故、電力系統故障等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1)綜合應急預案:規定賓館(飯店)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應急相應原則、應急管理程序等內容。
(2)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根據賓館(飯店)安全經營特點,為應對幾種類型事故。
各專項事故預案祥見5。4各項應急救援預案
(3)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部位、設備設施、事件及災害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1。5應急工作原則
賓館(飯店)應急搶救工作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的原則。
2 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xxxx賓館(飯店)坐落于朝陽區xxx街道辦事處xx方向的社區內,賓館(飯店)周邊為居民區,單位地址為xxx街x號,距街道辦事處約x公里,占地面積xxxx m2(畝),共x層,建筑面積xxxx m2,職工總數xxx人,日客流量xxx人。
2。2 危險性分析
(1)人員相對密集
賓館(飯店)為開放式經營管理,具有人員密集、流動性大的特點,特別是旅游旺季以及舉辦的大型主題活動期間,住店客人驟增、人員密集,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大面積停電,容易導致人員擁擠、產生安全事故。
(2)各種設備、設施
賓館(飯店)配有高壓配電室、鍋爐房、燃氣調壓站、電腦機房、電梯機房、飲用水箱、中控室等重點設備設施,若一旦停電、設備發生故障,導致設備停機等事故,有可能危害客人人身安全。
若重點部位發生火災及爆炸事故將會使設備損壞、營運癱瘓、人員傷亡,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及不良的社會影響。
(3)擁有客房、餐飲、娛樂設施
賓館(飯店)客房、餐飲、娛樂配套設施齊全,裝修富麗堂皇,若由于客人和員工的一些不安全行為和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容易發生火災。
一旦賓館發生火災,煙、火蔓延途徑多,容易形成立體火災,疏散困難。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見圖1)
圖1應急組織機構框架圖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賓館(飯店)應急搶救指揮中心
主要職責:是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領導和決策工作。
審定賓館(飯店)應急預案,確定安全生產應急處置的指導方案,統一協調應急狀態下的各種資源。帶領或指派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人員和專家組人員,趕赴現場處置安全生產事故。
3。2.2應急指揮辦公室
應急指揮辦公室是賓館(飯店)應急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
負責應急準備。事故發生時接受報告、信息報送、組織聯絡應急狀態下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
賓館(飯店)設新聞發言人,由應急指揮辦公室主任擔任。根據賓館(飯店)應急指揮中心的授權對外發布消息,保持與外界的溝通渠道,正確引導公眾輿論。
3.2.3現場應急指揮部
職責:現場應急指揮、協調、處置等職責。
現場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救援技術專家組、義務消防隊、相關保障部門等。
(1)技術專家組
職責①參加賓館(飯店)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的研究。
②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災害情況的演變和救援技術措施。
③為應急搶救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④提出防范事故措施建議。
⑤為恢復生產提供技術支持。
(2)義務消防隊
①熟悉賓館(飯店)內客房、餐飲、娛樂配套及重點部位,掌握各種突發事故情況下的處置措施。
②制定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宣傳救災、避難知識。
③24小時應急職守,并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按照應急搶救程序組織搶救,協助賓館(飯店)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3)后勤保障部
負責宣傳培訓自救、互救知識,為各部門培養急救員。備足應急搶救所需的醫療器材、救護器材和急救藥品,確保應急狀態下有效地組織對傷員的救治工作。
(4)安全保衛部
組織義務消防隊處置各種突發事故,維護現場秩序,設置警戒區域、保護現場,控制無關人員進入,疏導外圍車輛。
(5)工程部
負責突發事故部位用水的供給,現場應急照明,發生火災時,負責消防聯動設備的啟動和運行、著火部位的電器設備斷電、切斷著火部位的燃氣供應及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其他應急措施。
(6)醫務室
醫務室接警后,立即攜帶急救藥品、擔架趕赴指定地點搶救傷員,并視情況交由120或醫院處理。
(7)未發生事故的部門
迅速組織本部門在崗義務消防隊員集中待命,隨時準備支援發生事故的部門,聽從指揮,有秩序的疏散本區域的客人到指定地點,保管、搶救、轉移貴重物品、現金、有價票證和重要資料,協助維持賓館(飯店)整體秩序,協助組織客人疏散,安撫、穩定客人情緒。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控制
(1)旅游旺季,客人驟增
掌握賓館(飯店)入住率、入住人員結構,加大對客人(特別是未成年人)的安全宣傳力度,引導客人遵守賓館(飯店)安全規定。隨時觀察不安全狀態及因素。
(2)各項設備、設施
嚴格要求職工遵守、執行設備、設施的安全操作規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不過夜、按時上報。
(3)客房及餐飲、娛樂配套設施
嚴格要求職工遵守、執行賓館(飯店)各項案情管理制度,勤檢查、早發現、迅速排除事故苗頭,杜絕事故發生。
(4)重點部位
總配電室、中控室等是賓館(飯店)的安全心臟。除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外,值班人員必須嚴防死守。
4。2預警行動
賓館(飯店)各樓層、各部位及區域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立即報告應急指揮辦公室;
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接到安全生產事故指令的樓層、各部位及區域啟動本樓層、本部位及本區域的應急預案,并通知各職能部門進入預警狀態。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信息報告與通知
(1)應急指揮辦公室設立值班室,保證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室明示應急組織通信聯系人及電話等。
(2)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辦公室)。
(3)應急指揮辦公室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指揮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向賓館(飯店)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副總指揮及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報告。同時按規定,向街道(地區)辦事處及上級主管單位報告。
4.3.2信息上報
(1)事故發生后,賓館(飯店)應急指揮中心及時向區安監局、當地街道(地區)辦事處報告。
(2)信息上報內容包括:單位發生事故概況;事故發生時間、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統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4.3.3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應急指揮辦公室→兼職應急救援人員→賓館(飯店)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賓館(飯店)有關部門。
5應急響應
5。1響應程序
賓館(飯店)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判斷響應級別、應急啟動、控制及搶救行動、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后期處置。
響應程序流程圖如下:見圖2
5。2處置措施
(1)賓館(飯店)各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部門及應急救援隊伍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護工作。
(2)召集、調動搶救力量,各單位接到現場應急指揮部指令后,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在指定位置聚集,并聽從現場總指揮的安排。
(3)現場總指揮部按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專家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搶救力量進行應急救援,并且要與參加應急搶救行動的部門保持通信暢通。
(4)當現場現有應急搶救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救行動要求時,及時向本地區應急指揮中心和上級主管單位報告請求支援。
5。3火災現場處置
(1)報警
①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報警
A、消防中控室人員接主機報警后,接警員應立即攜帶應急包,對講機等必備用品按跑點程序趕往報警現場確認火情。
B、確認火災后,及時向消防中控室匯報情況,本著“小火自救,大火報警”的原則處置。
C、消防中控室接報后,及時通知本部門的有關人員和電話總機,由總機按報警程序通知各部門有關人員。
②員工報警
A、各崗位員工當發現火情或接到客人報警時,應迅速向飯店消防中控室或電話總機報警。
講清起火部位,燃燒物質,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聯系電話。
B、報警人報警后,應及時就近取用輕便滅火器滅火,并采取其他相應撲救措施。
③消防中控室或總機接到報警,立即互通信息
④電話總機接到報警后,要做好詳細記錄,立即向119報警,并通知以下人員:
A、安全保衛部經理
B、工程部經理
C、發生火情部位經理
D、大堂值班經理
E、總經理或值班經理,及其他相關領導
F、醫務室、車隊
⑤以上人員接到通知后立即到達現場,如通知不到本人,由總機利用一切通訊手段通知。
如部門經理不在時,由在店的部門最高職務人員履行職責。
(2)滅火指揮
①接到火災通知后,飯店應迅速成立應急指揮部,指揮部地點可根據火勢情況,設定在起火區域附近的安全地帶或消防中控室,由總經理或在場最高管理人員擔任指揮。指揮部成員由上述部門經理或到場的管理人員擔任。
②接警后,趕到火災現場的安全保衛部經理擔任現場指揮,安全保衛部經理到達前,由到場的消防中控室人員負責指揮滅火。
③滅火總指揮任務:
A、了解起火情況,有無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B、根據情況下達報119,進行全面滅火控制火勢,啟動緊急廣播,疏散住店客人,停止營業命令。
C、指揮各部門相互配合做好滅火救人、疏散人員、搶救物資工作。
D、協調飯店和公安消防隊之間的配合。
E、協助消防監督部門做好火災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④滅火現場指揮任務:
A、組織指揮滅火。
B、組織指揮搶救、疏散人員。
C、決定采取其他相應措施組織滅火。
隨時向總指揮匯報現場情況。
⑤應急指揮部其他成員,按照總指揮的命令做好其他相應工作。
(3)火災撲救
①滅火力量
著火部位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組織本部門員工和義務消防隊員,就近取用消防器材趕到現場,與安全保衛部共同組織滅火力量。
撲救火災 以安全保衛部和著火部門義務消防隊員為主。
搶救人員 以安全保衛部和著火部門義務消防隊員為主。
疏散客人 以著火部門其他管理人員和在崗員工為主。
②后勤保障
A、后勤保障主要由工程部、行政辦公室、采購供應部的有關人員組成。
B、接到火警通知后,有關人員應立即組成應急小組,趕往火災現場,做好斷電、停風、排煙、現場照明燈工作。
C、做好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及轉運工作。
(4)各主要部門的任務
①安全保衛部任務:
A、組織滅火力量撲救火災
B、維護現場秩序,設置警戒區域。
C、疏導外圍車輛,保障消防車輛和有關車輛暢通。
D、負責引導消防隊員及醫務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E、保護現場,控制無關人員進入。
②工程部任務:
A、保證滅火部位用水的供給。
B、保證現場應急照明。
C、保證消防聯動設備的啟動和運行。
D、著火部位的電器設備斷電。
E、切斷著火部位的燃氣供應。
F、根據情況采取其他措施。
③大堂經理任務:
A、妥善回答客人詢問,安撫客人不要驚慌,并密切注視事態發展。
B、夜間及節假日,根據滅火現場指揮的命令負責聯系120急救中心。
C、通知前臺,打出當日住店客人名單,負責疏散后的客人組織、清點工作。
④醫務室任務:
醫務室接警后,立即攜帶急救藥品、擔架趕赴指定地點待命,隨時準備搶救傷員,并視情況交由120或醫院處理。
5。4應急疏散
(1)飯店所有員工要牢記本工作區域安全通道、安全梯、安全門的所在位置。
(2)當飯店發生緊急情況需要進行疏散時,總指揮員要果斷下達疏散命令。疏散時要本著“先近后遠,先上后下”“先老幼儒,后青壯男子”按區域和線路有秩序的進行,并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疏散集中地點;疏散集中地點要設明顯標志。
(3)當接到疏散賓客命令時,要將所有安全門打開,按照“就近疏散”的原則,指導賓客沿最近的安全出口、安全梯、安全通道進行疏散。
(4)服務員在疏散前,要有明確分工,分別負責通知、引導、檢查等工作,客房服務員在檢查完畢后,要在每間客房門加注記號,避免重復。
(5)前臺服務員要迅速打出住店客人名單,以便清點核對。
(6)安全保衛部警員,在進行搶險救災的同時,要迅速設置警戒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飯店,疏導無關車輛,加強巡視,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7)銷售部和大堂副經理做好疏散賓客的集中、安撫、清點、安置等工作。
(8)所有應急疏散不準使用電梯,老弱病殘和消防人員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使用消防電梯。
5。5電力系統故障處置
(1)當電力系統發生故障時,現場值班員應立即切斷輸入電源,防止事態擴大。
(2)迅速向工程指揮部和電話總機報警,組成以電工為主的搶救小組,進行搶救工作,并與上級供電單位聯系,查詢是否有外部原因。
(3)對發生事故的配電系統和用電部門進行認真檢查,找出事故原因,排除故障,及時恢復供電。
(4)啟動應急電力系統或發電機組,為飯店提供緊急照明、消防電梯、供水及消防設施用電。
(5)在排險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應迅速向供電搶險部門求援。
(6)安全保衛部在接到報警后,應立即組織所有在崗警員,加強門衛、大堂、巡邏等崗位,勸阻無關人員進入停電影響區域,維持公共區域秩序,穩定賓客情緒,疏導賓客離開受影響區域,防止有人乘機破壞搗亂。
(7)因事故受到停電影響的各崗位服務員應堅守崗位,安撫賓客,不要驚慌,提醒賓客保管好個人物品,讓其耐心等待,如接到疏散命令時,有秩序的疏導賓客離開。
(8)餐廳服務員在為客人提供蠟燭照明時,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確保不發生火災和意外事故。
(9)飯店總經理或總值班員接到報警后,迅速到達事故現場,了解情況,并根據事故的程度,決定是否立即上報有關部門,決定是否采取有關措施和疏散賓客。
(10)事故排除恢復供電后,要對事故影響區域的所有用電設備設施進行檢修,是否運轉正常。
(11)為應對電力系統故障,對各崗位均應配備手電、應急燈,在各安全通道安裝應急照明,應急指示燈箱。
(12)事故處理后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5。6 燃氣系統故障處置
(1)當發生燃氣泄漏、閥門脫落等事故時,立即切斷周圍電源,斷絕火種,迅速向工程部、電話總機報警;報警時應注意要遠離事故現場。
(2)工程部接到報警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搶險小組,攜帶必備專用工具到達現場查看;根據具體位置,關閉區域或總閥門;開展搶險工作。
(3)安全保衛部接到報警后要迅速趕到現場,劃定警戒區域,;嚴格控制出入人員,如有人負傷應迅速進行搶救;準備消防器材,鋪設消防水帶隨時準備撲救火災。
(4)進入事故現場的所有人員,關閉手機、對講機;如需用照明應先將手電、應急燈打開,再進入現場;穿著化纖、毛制品、帶有鐵掌的鞋的人員不準進入現場。
(5)用防爆風扇或消火栓的開花水槍出水,沖淡燃氣泄漏氣體避免爆炸。
(6)在排險能力有限的情況下,迅速向119及燃氣公司報警,請求協助排險。
(7)飯店總經理或總值班員接到報警后,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了解情況,并根據事故的程度,決定是否立即上報有關部門,決定是否采取有關措施和疏散賓客。
(8)事故處理后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5。7 電梯事故處置
(1)、飯店電梯必須由有專業資質的部門負責管理和維保,要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按期向有關部門申報年檢。
(2)、在每次由外包維修單位進行保養時,工程部要派專人負責協調監督,查看是否按合同履行維保工作,并要有記錄。
(3)、電梯專職人員,要每天對電梯的主要設備及運行指示燈、照明、應急報警電話等進行檢查,并做好值班記錄。
(4)、遇有停駛、關人、沖頂、蹲底等故障,迅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排險,并查明事故原因,及時修復運行,做好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5)、當電梯出現有人困在梯內的情況下,采取如下步驟:
①接警時,要確定是哪部電梯,現在所處的層位。
②立即通知大堂經理、工程部、保衛部等人員當場。
③大堂經理到場后,要安撫梯內被困人員情緒,了解梯內人員數量和情況。
④安全保衛部人員到場后要維持現場秩序,協助專業人員進行解救工作。
⑤利用梯內監控攝頭觀察被困人員情況,利用梯內通訊系統與被困人員保持聯系,穩定其情緒,耐心等待救援。
⑥工程部人員到場后,要認真確定故障電梯所處位置,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開門救人;如須進行盤梯救人時:
A、應先告知被困人員靜候勿動,再開始進行操作。
B、切斷電梯總開關。
C、小心緩慢松開制動裝置。
D、進行盤動電梯到最近樓層。
E、恢復制動裝置后,再用鑰匙打開電梯門,救出被困人員。
⑦工程部負責調查事故原因,排除故障恢復運行。
⑧被困人員救出后,大堂經理要認真詢問有關事故情況,了解是否有因被困引發其他病因或不適,如有及時派車送往醫院救治。
⑨事故處理后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5。8鍋爐異常情況處置
(1)當值班員發現鍋爐發生異?,F象或事故時,要根據異?,F象和事故程度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直至停爐,同時向電話總機報警。
(2)電話總機接警后要立即通知工程部、安全保衛部、總經理以及可能影響的經營部門,并做好記錄。
(3)工程部接警后,要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排險搶修,做到以下幾點:
①檢查電源、氣源、水源是否關閉。
②采取通風措施,防止燃氣泄漏造成爆燃。
③排除鍋爐內壓力,防止人身傷害。
④了解鍋爐運行情況,初步判斷事故性質,進行設備檢查,找出問題原因。
⑤排除故障,修復設備。
⑥按運行操作程序啟動試運行,檢查有無問題。
⑦恢復運行。
(4)安全保衛部接警后,立即組織人員到現場,協助工作,做好現場警戒,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5)總經理接警后,要立即到場,了解情況,指揮開展排險工作,并根據事態發展下達報告上級和有關部門的指令,同時協調好可能受影響的經營部門。
(6)可能受影響的經營部門接警后,要立即采取措施,減少因鍋爐停運帶來的損失。
5。9應急結束
經應急處置后,賓館(飯店)應急指揮中心確認滿足專項預案終止條件時,可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應急結束后,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文件;寫出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總結報告。
(1)應急結束的條件:
①事故已得到控制,沒有導致次生、衍生的事故,或導致次生,衍生的事故隱患已消除。
②沒有被困人員,事故現場人員已疏散到安全地帶。
③受傷人員已全部從事故現場救出,并送到醫院進行救治,沒有失蹤人員,包括參加應急救援處置的人員。
④環境受到污染經處理后,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
(2)應急結束后
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進行認真調查,吸取教訓、寫出事故報告。報送區安監局,上級主管等相關部門。
②事故單位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向事故調查組提交有關事故現場受傷人員及其他應移交的資料。
③事故現場的清理,搶修受損設備,所有電力電器設備設施、消防系統恢復正常狀態,盡快恢復生產經營活動。
④寫出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總結報告
⑤做好受傷人員的慰問和善后處理工作。
6信息發布
賓館(飯店)應急指揮辦公室負責賓館(飯店)應急響應行動的媒體采訪接待工作,確定接受的采訪單位和新聞發布內容。
也可授權賓館(飯店)其他部門負責采訪接待工作。
7后期處置
經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后,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污染物處理、必要設備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8保障措施
8。1通訊與信息保障
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人員通信聯系電話:
安監局 聯系人:XXX 電話:﹟﹟﹟﹟﹟﹟﹟﹟
單位:街道(地區)辦事處 聯系人:XXX 電話:﹟﹟﹟﹟﹟﹟﹟﹟
備用聯系人:XXX 電話:﹟﹟﹟﹟﹟﹟﹟﹟
單位:地區XXX醫院 聯系人:XXX 電話:﹟﹟﹟﹟﹟﹟﹟﹟
備用聯系人:XXX 電話:﹟﹟﹟﹟﹟﹟﹟﹟
單位: XXX XXX 單位 聯系人:XXX 電話:﹟﹟﹟﹟﹟﹟﹟﹟
備用聯系人:XXX 電話:﹟﹟﹟﹟﹟﹟﹟﹟
8。
2應急隊伍保障
義務消防由賓館(飯店)保安人員組成,由安全保衛部負責領導。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滅火器型號: XXX X 數量:XX 性能: XXX 存放位置:XX、XX、
管理責任人: XXX 聯系方式:電話:﹟﹟﹟﹟﹟﹟﹟﹟
消防桶數量: XX 存放位置:XX、XX、管理責任人:XXX
聯系方式:電話:﹟﹟﹟﹟﹟﹟﹟﹟
消防栓數量:XX 位置: XX、XX、管理責任人:XXX
聯系方式:電話:﹟﹟﹟﹟﹟﹟﹟﹟
8。
4經費保障
應急專項經費由 XX 款項支出。
使用范圍: XX、XX、…… 數額:XXXXX元
監督管理措施: XXXXX
8。5其他保障
應急指揮中心應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或備用的車輛只承擔距單位較近的運輸任務,并留好司機手機電話,一旦應急事故發生,通知司機速回。
應急指揮中心備用于安全生產事故的警戒帶。
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常備醫療急救用品。
每周對賓館(飯店)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保養、維護。定期更換滅火器,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暢通。
9培訓及演練
9。1培訓
年初制定經營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培訓計劃。
培訓方式包括:防火、疏散知識輔導、防火有獎知識問答、滅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
9。2演練
各部門、樓層等每年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
賓館(飯店)每年組織兩次全賓館(飯店)范圍的綜合模擬突發事故安全應急演練。
各搶救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找不足,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
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制定的缺陷。
10獎懲
(1)在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2)在搶險救災中,受到傷害的員工,按照工傷條例處理。
(3)對于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及臨陣逃脫者,將給予處罰行政處分。
(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不服命令的,將給予處罰。
11附則
11。1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總經理(法人)審閱批準實施,留安全負責人或主管科室備案。
同時送街道(地區)辦事處備案。
11。2維護和更新
每次演練結束或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頒布及人員設置變動情況及時修改、補充預案。
11。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XXX部門制定,由XXX部門解釋。
11。4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于2008 年 X 月 X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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