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對旅游業的影響,旅游業營改增政策
1. 旅游業營改增政策
旅游業目前尚未營改增,所以目前旅行社收入還只能向地稅申報營業稅,開地稅旅游業發票。代旅游業營改增后,旅行社開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作進項稅額,抵扣增值稅。
關于旅行社納稅的規定。根據《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以及《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1.扣除范圍:納稅人從事旅游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游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需要注意的是,允許在稅前扣除的費用只限于旅行社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部分的費用,旅行社自身發生的費用不能扣除,并且如果旅行社用自己的車接送旅客、為旅客買保險、發給旅客帽子等旅行用品的支出,也不能在稅前扣除。
2. 2009年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
一島指的是海南國際旅游島,一省是指云南省國家旅游綜合改革發展實驗區。一市是指桂林國家旅游綜合改革試驗區。2009年12月1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國發[2009]41號)。在這樣大背景下國家提出了建立旅游綜合改革試驗區的重大決策,構建起”一島一省一市的國家旅游綜合改革實驗格局。
3. 支持旅游業發展的政策
除了加大旅游業投資建設、減稅、緩交稅費、金融支持等。大部分省市更是對經營困難或者領先的文旅企業進行直接的財政補助,讓旅游業扶持真正落實、落地。
如吉林省重點突出對冰雪旅游企業的扶持,除了對滑雪場給予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還對冰雪旅游景區給予最高8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浙江省從省級文化和旅游發展專項資金中調劑安排1億元,作為紓困幫扶資金;
北京市財政直接投入3.45億元補助區域內的旅行社、星級酒店、鄉村民宿等業態,支持旅游企業應對疫情渡難關;
湖南省從省級文化和旅游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2億元,通過財政獎補、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等多種方式,對受疫情影響較重的文化和旅游業給予有針對性的支持。
4. 旅游業新政策
旅游業逐步恢復,旅游企業生產經營向好,旅游業投資保持恢復勢頭。
(1)旅游企業預期繼續改善。旅游業有望延續恢復性增長態勢。但是,國內疫情防控壓力猶存,接觸性、聚集性旅游消費恢復相對滯后,旅游業恢復不平衡、基礎不牢固問題仍較明顯。
(2)旅游新業態加速演進。線上化、數字化加速向更多旅游業場景延伸。旅游大數據平臺、智慧旅游公共服務、云旅游平臺、線上數字化體驗、沉浸式旅游場景等加速發展。
(3)“七普”數據釋放積極因素。我國有14億人口,有4億多中等收入群體,人口受教育程度明顯提高,人口流動集聚的趨勢更加明顯,人口數量紅利在向人口質量紅利轉換,作為世界最大的國內旅游市場具有巨大發展潛力。
(4)“一老一小”成為市場熱點。我國少兒人口和老年人口比重雙雙上升。在生育政策潛力充分釋放的同時,老齡化已成為我國的長期基本國情。研學旅行、親子旅游、老年旅游、康養旅居等具有廣闊市場前景。
(5)幸福產業與旅游深度融合。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品質化、便利化、定制化需求不斷提升,旅游與文化、體育、健康、養老等幸福產業進一步融合發展。
(6)碳中和催生綠色旅游發展。實現“雙碳”目標帶來旅游產業的結構調整和發展轉型,將促進生態旅游、綠色旅游、低碳旅游等發展。
5. 推動旅游業發展的政策
推動旅游的發展至少需要以下幾個方面來支持才能走長走遠。
一,經濟實力。經濟因素既包括投資方也包括需求方,投資方作為文化旅游項目的經營者和開發者,雄厚的經濟實力是必不可少的條件;文化旅游產業要不斷發展進步,離不開需求方的消費支持,沒有足夠經濟實力,顯然難以支撐起龐大的文化旅游產業。
二,政策法規。文化旅游產業發展與國家政策法規密切相關,相關政策的落地實施,有助于快速打開市場,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同時,可規范文化旅游市場的秩序,避免無序經營、惡性競爭等混亂局面。
三,文化旅游資源開發程度。文化旅游資源是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其開發程度高低直接影響著未來文化旅游產業的發展。因此,深入挖掘文化旅游資源內涵,提高文化旅游資源開發程度,對促進文化旅游產業具有重要意義。
四,景區品牌知名度。在正常的市場競爭中,知名度對消費者的決策有明顯影響,文化旅游景區亦不例外。一般而言,知名度越高的文化旅游景區,對消費者的吸引力越大,如何提升景區品牌知名度是項目長期發展的核心問題。
五,文化認同感。文化旅游項目的關鍵在于贏得消費者的認同感,只有接受該地文化,才能引發更多相關文化旅游活動。因此,提高消費者的文化認同感,對文化旅游產業發展至關重要。
6. 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
研學旅行是由學校根據區域特色、學生年齡特點和各學科教學內容需要,組織學生通過集體旅行、集中食宿的方式走出校園,在與平常不同的生活中拓展視野、豐富知識,加深與自然和文化的親近感,增加對集體生活方式和社會公共道德的體驗。
研學旅行繼承和發展了我國傳統游學、“讀萬卷書,行萬里路”的教育理念和人文精神,成為素質教育的新內容和新方式。提升中小學生的自理能力、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2024年2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24—2024年)的通知全國印發了《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24—2024年)》,綱要中提出“逐步推行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設想。[1]此前我國許多地區都有嘗試把研學旅行作為推進素質教育的一個重要內容來開展。
2024年4月19日,國家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司長王定華在第十二屆全國基礎教育學校論壇上發表了題為《我國基礎教育新形勢與蒲公英行動計劃》的主題演講。在會上,他首先提出了研學旅行的定義:研究性學習和旅行體驗相結合,學生集體參加的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的校外參觀體驗實踐活動。研學要以年級為單位,以班為單位進行集體活動,同學們在老師或者輔導員的帶領下,確定主題,以課程為目標,以動手做、做中學的形式,共同體驗,分組活動,相互研討,書寫研學日志,形成研學總結報告。
王司長還針對研學旅行的特點提出了“兩不算,兩才算”:第一個特點,校外排列課后的一些興趣小組、俱樂部的活動,棋藝比賽、校園文化,不符合研學旅行的范疇。第二個特點,有意組織。就是有目的、有意識的,作用于學生身心變化的教育活動,如果周末三三兩兩出去轉一圈,那不叫研學旅行。第三個特點,集體活動。以年級為單位,以班為單位,乃至以學校為單位進行集體活動,同學們在老師或者輔導員的帶領下一起活動,一起動手,共同體驗相互研討,這才是研學旅行。如果孩子跟著家長到異地轉一圈,那也只是旅游。第四個特點,親身體驗。動手做做中學,學生必須要有體驗,而不僅是看一看、轉一轉,要有動手的機會、動腦的機會,動口的機會,表達的機會,在一定情況下,應該有對抗演練,逃生的演練,應該有出點力,流點汗,乃至經風雨、見世面。
國家政策文件
《國民休閑旅游綱要》
發布時間:2024年2月2日
《國民休閑旅游綱要》中明確提出:“在放假時間總量不變的情況下,高等學校可結合實際調整寒、暑假時間,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學放春假或秋假”,并提出了要“逐步推行中小學生研學旅行”,“鼓勵學校組織學生進行寓教于游的課外實踐活動,健全學校旅游責任保險制度”。
《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
發布時間:2024年8月21日
《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中首次明確了“研學旅行”要納入中小學生日常教育范疇——
積極開展研學旅行。按照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將研學旅行、夏令營、冬令營等作為青少年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國情教育的重要載體,納入中小學生日常德育、美育、體育教育范疇,增進學生對自然和社會的認識,培養其社會責任感和實踐能力。按照教育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建立小學階段以鄉土鄉情研學為主、初中階段以縣情市情研學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研學為主的研學旅行體系。加強對研學旅行的管理,規范中小學生集體出國旅行。支持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遺產資源、大型公共設施、知名院校、工礦企業、科研機構,建設一批研學旅行基地,逐步完善接待體系。鼓勵對研學旅行給予價格優惠。
《中小學學生赴境外研學旅行活動指南(試行)》
發布時間:2024年7月14日
該“指南”對舉辦者安排活動的教學主題、內容安排、合作機構選擇、合同訂立、行程安排、行前培訓、安全保障等內容提出指導意見,特別在操作性方面,規范了帶隊教師人數、教學內容占比、協議規定事項、行前培訓等具體內容,為整個行業活動劃定了基本標準和規則。
教育部等11部門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2]
發布時間:2024年12月19日
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是由教育部門和學校有計劃地組織安排,通過集體旅行、集中食宿方式開展的研究性學習和旅行體驗相結合的校外教育活動,是學校教育和校外教育銜接的創新形式,是教育教學的重要內容,是綜合實踐育人的有效途徑。開展研學旅行,有利于促進學生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激發學生對黨、對國家、對人民的熱愛之情;有利于推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引導學生主動適應社會,促進書本知識和生活經驗的深度融合;有利于加快提高人民生活質量,滿足學生日益增長的旅游需求,從小培養學生文明旅游意識,養成文明旅游行為習慣。
近年來,各地積極探索開展研學旅行,部分試點地區取得顯著成效,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積累了有益經驗。但一些地區在推進研學旅行工作過程中,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協調機制不完善、責任機制不健全、安全保障不規范等問題,制約了研學旅行有效開展。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研學旅行正處在大有可為的發展機遇期,各地要把研學旅行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動研學旅行健康快速發展。
講話
2024年12月16日,在全國研學旅行試點工作推進會上,教育部基教一司司長王定華在講話中強調國務院2024年8月9日下發的《國務院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4﹞31號)中指出積極開展研學旅行的工作方向是正確的,當前,開展研學旅行有四方面的重要意義:
一、研學旅行是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規劃和發展綱要》和十八大及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
二、研學旅行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載體;
三、研學旅行是全面推進中小學素質教育的重要途徑;
四、研學旅行是學校教育與校外教育相結合的重要組成部分。
目前各地試點積極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研學旅行工作有計劃、有目的、有措施,其中西安有38條管理標準,上海有6大機制;
二、探索經費投入,主要采取政府拿一點、學校籌一點、家長出一點;
三、建立活動基地,如西安市依托綜合實踐活動基地加強具體指導管理,石家莊市為26個基地掛牌,上海市有校外教育地圖;
四、組織培訓研討,如西安、合肥、武漢等地均舉辦了全國及本地區的研學旅行論壇和研討會;
五、納入課程改革,特別是豐富了綜合實踐課程內容;
六、體現育人導向,研什么、學什么,目標更加明確、內容涵蓋豐富;
七、加強部門聯動,一些省市的旅游、文物、物價等部門積極支持研學旅行工作,許多家長也成為研學旅行的志愿者;
八、嘗試考核評價,有的地區將研學旅行納入了綜合素質評價,有的學校制定了包括研學旅行在內的操行量表;
九、突出地域特色,如西安、蘇州在這方面都做的比較突出;
十、運用社會力量,通過購買優質服務,同旅行社合作,發揮民辦基地等方式,為研學旅行創造條件;
十一、重視安全出行,其中西安、蘇州、武漢等地,雖然出去的次數較多,均未發生不安全事故,證明只要安全責任主體明確,安全過程細化,是可以解決好安全問題的;
十二、規范操作,不少地區結合實際情況,在開展研學旅行工作中嚴格操作規范。
研學旅行也存在諸多問題與挑戰,根據各地的意見,主要矛盾集中在三個方面:
一、安全問題,如陜西省讓西安市以外的城市開展研學旅行,但均因安全問題遲遲未能開展;
二、經費問題,目前絕大多數地方的研學旅行,主要是通過家長收費,政府拿一點、學校出一點做起來還比較困難;
三、協調問題,研學旅行涉及的方面多、部門多,如協調不到位,很多活動難以廣泛開展。
研學旅行目前也遇到了良好的機遇:
一、領導高度重視,劉延東同志對開展研學旅行有過批示;
二、國家正式提倡研學旅行,國務院已經下發了文件;
三、地方試點先行,全國首批四個城市的試點已經做出了貢獻,并積累了許多好的經驗;
四、中國教育改革的呼喚。
今后,如何繼續做好研學旅行試點工作,教育部明確提出七點要求:
一、深化試點。各試點省市開展研學旅行試點工作,積極做好經驗總結和推廣,教育部擬在2024年出版發行研學旅行方面的文集,書名暫定為《研學旅行——推進素質教育的新常態》。同時,如何擴大試點,我們考慮將現有的試點區升華為試驗區,試驗區的政府必須要落實研學旅行工作相關的專項經費;
二、探索經費保障機制。研學旅行必須有比較穩定的財政投入,各省市要探索研學旅行的專項經費保障機制,或通過提高公用經費的標準,并說明其中含有研學旅行費用,正如陽光體育運動中含有保險費一樣。只有探索合法合理的收費,才能讓家長分擔的少一點;同時,對弱勢群體的學生要探索資助機制;
三、建立安全保障機制。國發﹝2024﹞31號文件明確提出研學旅行要按照“教育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組織,學生的研學旅行一定要有保險,要在研學旅行過程中分清安全的責任,避免讓學校承擔無限的責任;
四、發揮教育功能。研學旅行活動一定要有實效性、針對性,如搞一些尋訪紅色之旅的活動、落實蒲公英行動計劃的活動、弘揚中華傳統美德活動、開展中國夢的實踐活動、開展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活動等,這些活動應和校外活動中心及示范性綜合基地活動有機結合起來;
五、加強協調配合。開展研學旅行試點工作,教育部門要一馬當先,要主動協調其他政府部門和行業齊抓共管。如博物館要為學生研學旅行免費開放,交通部門要為研學旅行安排專列,教育部門要注意發現典型、培育典型、推廣典型。不同地域的試點,也應該加強交流,相互聯動,建立微博(信)群,為工作提供方便;
六、下發國家層面文件。教育部要在2024年以通知或意見的形式,下發研學旅行文件,解決大家關切的問題。教育部的文件出臺前,可以先轉發幾份做得好的省市文件供大家學習參考,在2024年要召開全國校外教育聯席會議,這個會議的內容應包括研學旅行和蒲公英行動;
七、將研學旅行寫入2024年工作要點。近期部里正在制定2024年工作要點,基教一司要爭取將研學旅行寫入教育部工作要點,使這項工作讓全國各地皆知,讓廳局長對研學旅行有概念、有想法。可以考慮,在2024年適當的時候召開全國研學旅行試點工作現場會或交流會,邀請國家領導人出席,進一步推進深化這項工作。
安徽省試點
2024年2月1日,安徽省教育廳印發《關于開展中小學生研學旅行試點工作的通知》,開始研學旅行試點。文件要求,原則上每個市和省直管縣都要作為試點區域開展試點工作,且試點工作只在初級中學和普通高中學校中進行。試點單位數量,原則上每市承擔試點的學校不少于2所初級中學、2所普通高中,省直管縣不少于1所初級中學或1所普通高中。研學旅行活動范圍:分為市內、省內、境內和境外,原則上初級中學只開展境內游,且以省內游為主,普通高中以境內游為主,條件成熟時可開展境外游。研學旅行時間,可以在學期中間安排,也可以在寒暑假安排,國家法定節日不得安排;時間長度安排,原則上省內一次不超過4天,不少于2天;省外一次不超過7天,不少于3天;境外不超過15天,不少于7天。該文件指出,研學旅行的根本目的,“是為了讓學生接觸社會和自然,在體驗中學習和鍛煉,培養學生刻苦學習、自理自立、互勉互助、艱苦樸素、吃苦耐勞等優秀品質和精神。”并對試點提出了“要堅持自愿的原則”、“要堅持食、宿、學統一的原則”、“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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