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烈士公園9月1日起將禁止跳舞相親等活動
從9月1日起湖南烈士公園禁止一切相親,及舞蹈,體育比賽等活動,禁止噪音擾民。烈士公園本就是為緬懷紀念烈士而建,希望大家都能尊重,以及遵守相關規定。
長沙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湖南烈士公園環境秩序管理的通告,以下是通告原文:
通告原文
一、禁止在湖南烈士紀念塔保護范圍內從事唱歌、跳舞、體育鍛煉、賭博等一切與紀念烈士無關的活動。烈士塔保護范圍以塔臺直角為基點,東、西、北三向延伸至最低一級踏步,南向延伸至寬坪(花壇)南緣,包含四向踏步內的樹林、草坪和湖南烈士公園紀念亭。
二、禁止在園內主干道、交叉路口進行唱歌、跳舞、體育鍛煉等影響路面暢通和游客安全的聚集性活動。
三、禁止未經批準在公園內舉辦相親、體育比賽、展覽等各類群眾性活動。凡在公園內舉辦重大公益類群眾性活動,須依相應規定經公園管理機構和公安等有關部門批準。
四、禁止未經批準在公園內開設商業和服務攤點;禁止在園內進行流動兜售。
五、禁止在年嘉湖、躍進湖等水域進行游泳、捕魚、垂釣等擾亂公園管理秩序的行為。
六、禁止除老年人、殘疾人代步車和兒童車、工作用車之外的機動車輛入園。禁止攜帶除導盲犬、扶助犬外的犬只入園。
七、禁止從事偷盜樹木花草、損傷樹木、踐踏綠地、設置廣告牌、傾倒有毒有害物質、破壞樹木支架、破壞綠化帶欄桿、破壞綠化給排水等損害公共綠化及其設施的行為。
八、禁止隨地吐痰、吐口香糖和檳榔渣、隨地便溺、亂扔果皮紙屑和煙頭、亂倒垃圾、亂倒廢油和污水等破壞公共衛生環境的行為。嚴禁在公園禁止吸煙的室內場所吸煙。
九、嚴禁噪聲擾民。在公園內實施產生噪聲的文娛、體育、經營等活動應遠離辦公、住宅區域,音量晝間(6:00 至22:00).須控制在60分貝以下,夜間(22:00至次日6:00)須控制在50分貝以下。
十、鍛煉團隊應遵守公園的時間管理規定,保證游客的正常游園環境。上午活動時間為6:30-9:30,晚上活動時間須于9:30前結束。遇重大活動日,時間另行通知,
十一、凡違反以,上規定的,由公園管理機構移交城管、公安等相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本通告自2024年9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