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非物質文化傳承的發展?
發布時間:2024-06-13游玩攻略 7 次
對于有形的物質文化,人們可以通過博物館的形式來進行保存,但對于這些傳統的民間習俗、民間祭祀、民間歌舞、民間口傳文學、民間的各種勞動知識、生產技藝等非物質性的文化遺產,我們將如何保存,如何讓其繼續存活在其生長的文化空間中,這是一個新時代所遇到的新問題。
在保護的前提中,我們還可以考慮是否進行傳統文化的再生與發展的工作開展的可能性,讓一些優秀的民族文化傳統存活于我們的生活空間,并給當地文化和經濟的發展帶來新的推動力,這也許比單純的保護更難,也更值得做,但如何做,采取什么樣的方式做,這值得探索與嘗試。當然,這一定要有很好的考慮,不然很可能是殺雞取蛋。
怎樣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
文化部的網站和各省文化廳的網站都有申報細則,還有各地的非遺保護中心和文化局,你可以聯系一下,打電話咨詢就可以。他們就是干這個的。
有哪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得不到傳承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激發人類的創造力。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以人為本的活態文化遺產,它強調的是以人為核心的技藝、經驗、精神,其特點是活態流變。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際工作中,認定的非遺的標準是由父子(家庭)、或師徒、或學堂等形式傳承三代以上,傳承時間超過100年,且要求譜系清楚、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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