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為什么有些叫“非物質”文化遺產?
謝謝!
這個問題提的好!大多數人可能都有這個疑惑。
要說清這個問題,還要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說起。
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呢?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傳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
這個概念有三個點。
一是存在形式是非物質,看不見,摸不著。例如:方言,傳說,故事,技藝,方法,表演藝術,民俗等。
二是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雖然看不見,摸不著,但日常生活卻少不了。在家鄉說方言,小時候聽大人講故事,婚喪嫁娶那些程序、儀式,各種傳統節日等等。
三是世代相傳。方言,故事,民俗程序儀式,木匠、鐵匠、瓦匠等匠人的手藝等,是怎么知道的,怎么學會的?都是上一代人,口傳心授的。最明顯的是那些盲藝人說書,他們每一句唱詞,都是師傅一句一句教會的。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以人為主的活態文化遺產,是語言,技藝、經驗、精神等。離開了人,就傳不下去了。
它不像文物,有個東西在那里立著,放著,看得見,摸得著。例如故宮,博物館那些東西。
既然這樣,那么,為啥剪紙,刺繡,硯臺,扎染,蠟染,皮影等東西,都屬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呢?
其實,嚴格意義上說,它們都不是非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指的是制作方法,保護的也是它們的技藝,而不是實物。
可是,沒有這些實物,又怎么表現技藝方法呢?
所以說,這些實物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載體,而不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
非物質文化遺產關注的核心是:怎么剪?怎么繡?怎么染?怎么做?
借用一句古語名言:“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載體是皮,非遺是毛,沒有載體,非遺就無法體現。
正因為如此,給人造成了疑惑,既然是非物質,怎么那些物質也是非遺呢?
其實,非遺概念后面還有一句,“以及相關的工具、實物、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把那些與非遺相關的,看得見,摸得著東西也歸納到非遺里面去了。
因此,說那些東西是非遺,也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