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京津冀限行尾號最新
在國內的不少城市中都有限行政策,這樣可以緩解工作日早晚高峰的交通壓力,而最近河北多地陸續公布了限行措施,那么限行的尾號是哪些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匯總了京津冀限行規定。
河北
石家莊
限行區域:
按照省大氣辦《關于啟動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的建議函》要求,重污染天氣Ⅰ級應急響應期間,市區三環路(含)以內區域、各縣(市、區)城區實行機動車(含外埠車輛和臨時號牌車輛)單雙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時間:
自2024年12月25日7時起,每日7:00至20:00(含法定節假日及周六、周日)。
限行方式:
按車牌尾號雙日雙號通行,禁行單號車輛;
單日單號通行,禁行雙號車輛;
尾號為字母或漢字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
以下車輛除外:
限行期間,根據實際和相關政策核準的郵政快遞車、殘疾人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和其他特定車輛除外。
保定
12月23日-31日,保定市城區范圍內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其余縣(市)仍按2個尾號限行措施執行。
限行區域:
(一)市主城區限行區域:東二環、三豐路、西二環、北二環(含以上道路)以內區域的城市道路。
(二)清苑區限行區域:城區振清街(不含)、蓮池南大街(不含)、迎賓路(含)、發展路(含)以內區域。
徐水區限行區域:巨力路以北、晨陽大街以西、長城北大街以東、華龍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區域。
滿城區限行區域:旭寧街、靖云街、致遠路、春暉路形成的合圍區域(不含以上道路)。
限行時間:
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含法定節假日及周六、周日)期間的每日7:00-20:00
限行規定:
(一)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及外埠車輛)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
具體為: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
(二)不受單雙號限制的車輛:
1.公共汽車,大(中)型省(市)際長途客運班車,客運出租車(不含租賃車輛),持有運輸管理部門核發旅游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管部門核定的單位通勤班車和核發校車牌證的校車;
2.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應急救險車;
3.懸掛合法新能源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車汽車,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汽車(注冊地為保定市主城區)
4.法律法規明確的其他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
邢臺
邢臺市在主城區范圍內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限行期間主城區內公交車輛免費乘坐。
限行時間:
2024年12月23日起至12月31日(含法定節假日及周六、周日)期間的每日7:00—20:00(12月23日限行時間為12:00—20:00)。
限行期間,交警部門將對違規上路的機動車輛進行引導勸返,提醒廣大車主選擇合適方式出行。
限行區域:
東華路、祥和大街、濱江路、邢州大道(含以上道路)圍合區域的城市道路。
限行規定:
(一)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及外埠車輛)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實行單號單日行駛、雙號雙日行駛。
具體為: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
(二)不受單雙號限制的車輛:
1.公共汽車、大(中)型省(市)際長途客運班車、客運出租車(不含租賃車輛)、持有運輸管理部門核發旅游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單位通勤班車和學校校車;
2.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工程應急救險車、民生保障車輛、消防車、救護車、環衛車輛、運鈔車、殯葬車、制式郵政快遞車輛、保險現場勘查車輛。
3.懸掛合法新能源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汽車(注冊地為邢臺市主城區);
4.法律法規明確的其他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
邯鄲
限行時間:
2024年12月23日10時至12月31日,每日7時至20時,按車牌尾號雙日雙號通行,禁行單號車輛;單日單號通行,禁行雙號車牌;尾號為字母或漢字的,以倒數第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含臨時號牌,不含外地車牌)。
限行范圍:
(一)市主城區(含經濟技術開發區)限行區域:
環城路以內(含環城路)限行;東環路(人民路至邯臨路,含本路)以東,人民路(東環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臨路(東環路至京港澳高速橋,不含本路)以南,聯紡路(京港澳高速橋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聯紡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聯紡路至邯臨路,不含本路)以西區域范圍內限行。
(二)峰峰礦區、永年區、肥鄉區城區限行區域,由峰峰礦區、永年區、肥鄉區政府自行確定。
限行措施:
限行期間,軍隊、警務、消防、急救、應急搶險(搶修)、生態環境執法(監測)、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園林、環衛作業車輛,市政設施維護用車,公交車、客運車、出租車(不含租賃車輛)、通勤班車、校車、殯儀館的殯葬車、行政執法車、新能源汽車(純電動車輛、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輛、燃料電池汽車)、殘疾人專用車(殘疾人駕駛)、民生保障(瓜果蔬菜、米面糧油、農副產品、汽、柴油、天然氣運輸車輛,生活垃圾、污水廠淤泥外排車輛;其他保障人民群眾生活必需的物品運輸車輛,經市大氣辦審批后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不予限行)等車輛除外。
根據相關規定,需要噴涂車輛標識的,應當在車輛前后明顯位置噴涂統一標識,并由相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持有效證明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市交通運輸局和峰峰礦區、永年區、肥鄉區要認真做好限行期間公交免費乘坐工作。
辛集
限行時間:
自2024年12月23日10時起,每日早7時至晚8時(包含周六、周日和節假日)。
限行區域:
國道230線(原工業路)以西、國道307線以南、省道衡井線以北(不含上述三條道路)、妍園路以東(含此道路)。
限行措施:
限行區域內通行的車輛(含外埠號牌車輛和臨時號牌車輛),實行單雙號限行,即單日單號車通行,雙日雙號車通行,尾號為英文字母或漢字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
限行期間,辛集市轄區原有的機動車禁行規定依然有效。
這些車輛限行區域內全天禁行:
限行區域內全天禁止2噸(含)以上的黃色號牌載貨汽車,排放標準為國Ⅳ及以下車輛,專項工程作業車,危化品運輸車,低速汽車(原農用四輪車),三輪汽車(原農用三輪車),輪式專用機械車(鏟車、挖掘機、叉車、吊車等)、拖拉機通行。禁止未檢車輛、安全技術檢驗不合格車輛、拼裝車、報廢車、達到報廢期限的老舊車上路行駛。
這些車輛不執行限行措施:
軍隊、警務、環境執法、消防、急救、搶險救災、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環衛作業車輛、公交車、出租車、懸掛合法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不執行限行措施。原藍色號牌電動汽車未更換綠色號牌的,請到公安交管部門登記備案,以防誤拍。
請大家自覺遵守限行措施:
對違反限(禁)行規定的,公安交管部門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依法處理。
請大家綠色出行:
為了讓辛集的天空更蔚藍、空氣更清新、道路更暢通、百姓更幸福,請大家選擇綠色出行,從即日起堅持1公里以內步行,3公里以內騎自行車,5公里以內乘坐公交車。
定州
限行時間:
2024年12月23日起,每日7:00-20:00(含法定節假日及周六、周日)。
限行區域:
建成區以內區域,即新107國道東環路段以西(定州大酒店以西);新107國道南環路段以北;新107國道與清風北街交叉口以南;京廣鐵路以東(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區道路。
限行措施:
(一)對限行車輛(含外埠號牌和臨時號牌)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
(二)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
限行不包含以下車輛:
(一)軍車、警車、消防車、公交車、省際客運車輛、通往客運中心的長途客運車輛、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旅游客車,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通勤班車、校車。
(二)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公務的城管、工商、交通執法、環境監察監測、保險公司現場勘察、銀行運鈔、民政救援等確需通行的執法車輛、專業作業車輛。
(三)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
(四)懸掛合法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殘疾人專用汽車(殘疾人駕駛)。
處罰措施:
違反限行規定的,罰款100元,不扣分。
北京
為切實鞏固大氣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首都空氣質量,北京市政府決定自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3月31日,繼續實施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一、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北京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央和北京市所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按車牌尾號每周停駛一天(0時至24時),范圍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除上述第一條范圍內的機動車外,北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范圍為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分為五組,定期輪換限行日。具體如下:
(一)自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7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
(二)自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10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三)自2024年10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京B號段號牌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游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三)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作業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應急通信保障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六)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
五、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關規定執行。
天津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關于繼續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有關規定,現就天津市繼續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提示如下:
一、自2024年4月3日起,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時至9時、16時至19時,禁止外埠號牌機動車(北京號牌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除外)和使用小客車區域指標登記上牌的天津市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通行。
外埠號牌(北京號牌除外)和使用小客車區域指標登記上牌的天津市號牌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可通過“小客車高峰時段預約通行憑證”微信小程序申辦相關通行憑證,允許在上述時段進入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行駛。
二、自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3月31日,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時至19時,天津市及外埠號牌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繼續實施按車牌尾號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三、根據上述第二條規定,按車牌尾號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區域限行的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尾號分為5組,定期輪換限行日,分別為:
(一)自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7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機動車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二)自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10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三)自2024年10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4類特種車輛;
(二)大中型客車(含公共汽車、班車、長途汽車等)、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通行證);
(三)各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機動車(“使”字號牌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作業車輛;
(五)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六)懸掛新能源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和天津市核發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五、載貨汽車的道路通行管理,繼續按照天津市載貨汽車限行有關規定執行。本市核發號牌的純電動輕型、微型廂式載貨汽車和純電動輕型、微型封閉式載貨汽車,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專用通行碼的,不受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每日7時至22時載貨汽車區域限行措施限制,但不得在全市域范圍內(外環線除外)設有載貨汽車禁止通行交通標志的路段通行。
專用通行碼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全額配發,市民可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或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申領,并隨車攜帶,以備檢查。
六、為方便殘疾人群眾出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繼續對持有自動擋準駕車型且下肢殘疾的駕駛人發放專用通行證。